更新时间:2022.10.11
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当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是一直无效的,并追溯过往。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一直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这种关系不论结婚时间是否长久,婚姻关系被法律确认自始不存在,不受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无效婚姻的后果如下: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
婚姻无效的后果主要包括: 双方均丧失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无效的后果有:一、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即自始不存在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对于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三、无效婚
婚姻无效的后果: 1、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3、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4、如果个人财产证明不且无法核实,则根据共同财产确定
1、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不予受理,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
无效婚姻的后果: 1、无效婚姻自结婚以来一直无效,没有法律效力; 2、双方始终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3、不享有夫妻权利,也不承担夫妻义务。 无效婚姻当事人虽然没有夫妻权利义务,但在同居期间会有各种收入,形成共同财产或者承担一些共同债务。
无效婚姻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一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