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诉讼参加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原告、被告身份的书写分几种种情况:第一种原告是公民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和联系方式。第二种原告为单位的。要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第三者
交警应该回避的情形包括: 1、交警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交警应回避的情形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以下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首先,刑事案件撤回起诉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 (1)法庭审判过程中,判决宣告前,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等情形,可以要求撤回起诉; (2)第二种就是补充侦查后,到了法庭的期限内依然达不到让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战时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或者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中需要回避的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案件当事人或是当事人近亲属的,应自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他的近亲属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上述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
刑事诉讼法够罪不诉中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事实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或是没有确凿的犯罪事实,还有的已过了诉讼期,嫌疑人死亡的,已经撤诉的案子。如果是证据不足的定罪也不能够起诉,等证据条件具备后继续提起公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