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及其亲属依法应当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不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包括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工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三)交通费、食宿费 1、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食宿费;4、康复治疗费:工伤治疗费用执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5、辅助器具费;6、停工留薪:保持员工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
青岛市工伤工资待遇应该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目前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地区,分别是一类每月1910元、二类每月1730元、三类每月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一类地区每小时19.1元、二类地区每小时17.3元、三类地区每小15.5元。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
一、青岛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910元、1730元、15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1元、17.3元、15.5元。 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青岛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
退役的一级伤残军人,由国家发放终身养老金,二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级伤残军人,应当由民政部门给予补助,伤残军人享受住房,就业,贷款等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高等院校,录取条件应当放宽。
十级工伤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
工伤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享受医疗辅助器械补助和享受停工留薪等。工伤复发期间员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也是按照工资全额进行发放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是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的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
青岛工伤保险企业按照各企业的经营范围,工作人员从事该工作的风险程度分类,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适用的工伤缴费基准费率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