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通常包括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个部分。
增值的婚前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且该房屋的产权证是在婚前取得,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在没有出售之前,其增值部分是不可得利益。
1、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2、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
离婚时房子的自然增值是归夫妻共有,只要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法律规定,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此时房产的自然增值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房屋婚前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前支付部份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2、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
房屋婚前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前支付部份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购买
房屋婚前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前支付部份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2、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
增值的婚前房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不属于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其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不动产的收益。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
租赁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农村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赠与合同上是否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表示,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算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
1、农村住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修建的农村住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修建的农村住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