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法院判刑无关。无论是否被逮捕,只要有犯罪行为,证据确实充分,就会被判处应有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法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罚的严重程度应当适应犯
向原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请复议。 首先,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其次,对附条件
检察院在下列情况下应批准逮捕: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确有必要逮捕的;4、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
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人的,但只限于律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会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后,应该马上把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检察院已经批捕了,还可以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当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收到后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因此,检察院当然有权批捕。
检察院批捕了,罪名不一定确定。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 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可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