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犯罪构成形态有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既遂犯。犯罪构成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
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 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 (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
复杂犯罪构成,“简单犯罪构成”的对称。又称“混合犯罪构成”。复杂犯罪构成主要是表现为两种情况.: 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的行为、对象、主体等,只要具体实施符合其中之一,就成立犯罪。比如间谍罪规定有以下两种行为的就成立间谍罪 (一)参加间谍
绑架罪的犯罪形态如下:绑架的犯罪预备;绑架中止;绑架未遂;绑架既遂。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犯罪构成的分类为: 1、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2、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待补充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4、普通的犯罪构成与加重和减轻的犯罪构成。
犯罪故意的分类: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特征如下: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3)行为人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3、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的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了。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的形态一般包括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以及犯罪中止等。《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故意犯罪的形态有: 1、犯罪预备; 2、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