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司法鉴定委托的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审查后,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进行受理。
当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在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该受理。
司法鉴定能接受个人委托,并不是只能接受组织或者是机关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委托受理的具体流程是这样的: 1、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鉴定机构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
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具体流程是: 1、申请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鉴定的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 3、鉴定机构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鉴定结束后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具体流程为: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拒绝受理委托的情形如下。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的委托鉴定有: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等等。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
司法鉴定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