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
配偶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除此之外,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子女,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一般是均等分配,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
儿媳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方式为:均等分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后妈和被继承人如果有抚养关系,那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亲儿子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该后妈指的是儿子的后妈,死者的配偶,那配偶和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