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是代位继承人,两者属于不同的概念。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一般相同,可以对没有生活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有扶
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有如下相关人员: 1、兄弟姐妹。不仅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是没有顺序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 1、配偶、子女、父母; 2、丧偶儿媳对公婆以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 3、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第一千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明确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先继承,若没有的,才能往下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除婚生子女外,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父母除了生父母外,还包括养父母以
第一继承人因死亡二不存在的的,其财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子女或者其他代为继承人或者直接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