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3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关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2)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检察批准逮捕,属于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轻伤二级逮捕两个月左右可以到检察院。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如果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重新计算期限。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不起诉,批捕与起诉虽然是很多刑事案件都会经历的流程,但是并非逮捕即会起诉。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一般只是由于若不将该犯罪嫌疑人逮捕,可能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侵害,但是逮捕之后,并不意味着司法已经已经掌握了可以判刑的
不批准逮捕是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经审查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 而不予批准逮捕是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经审查认为,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轻微
已经逮捕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同意即可,不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
检察院一直不批捕也可能会被起诉,只要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证据充足移送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了,且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然会起诉。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即使
检查院不批准逮捕继续侦查是因为证据不足。 继续侦查就是补充侦查,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不批准逮捕后处理如下: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3)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
1、被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会向亲属下发逮捕通知书,亲属要仔细查看逮捕通知书,核实嫌疑人被关押在那个看守所。 2、亲属要按时往看守所存钱和其他生活用品,向看守所核实能够存的物品,以防物品不能存而白跑一趟。 3、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信得过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