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房屋拆迁协议一般不可以更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更改: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3.在整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
拆迁协议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
拆迁协议违法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起诉。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如果双方未对房屋拆迁达不成安置补偿协议,应在产生纠纷后向上一级主管政府申请行政裁决,经过行政裁决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保密协议依法成立的有效。有效的拆迁保密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拆迁协议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我国法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提起诉讼的,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发生之
拆迁方(甲方):被拆迁方(乙方):社村民家庭安置方(丙方):见证方(丁方):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东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拆迁
拆迁协议是某建设单位或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办理了拆迁许可手续作为拆迁人后,与被拆迁居民(即被拆迁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补偿意见所签署的民事协议为拆迁协议。双方达成协议后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民事审判解决。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
拆迁房屋需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拆迁房产协议更名等于重新签订协议,应当找对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重新签订拆迁房产协议,按照新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履行。协议更名后应当与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拆迁房屋需要签拆迁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
1、拆迁补偿协议是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而征收部门是行政机关,所以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 2、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 3、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