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一般刑事案件中罚金数额的裁量是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的。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
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来认定,累计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
罚金成年人起点为一千元,未成年人为五百元。未规定最高上限。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赌资、违法所得的多寡、社会影响等等)自由裁量。司法实践中,罚金与法院的事实认定有关,涉案金额越大罚金也越高,基本成正比,另会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退赃等情节,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刑罚进行确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
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刑法在总则中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而在分则中,则对罚金数额的裁量作了多样化的规定,主要有无限额罚金制、限额罚金制、比例罚金制、倍数罚金制、倍比罚金制等。
数罪并罚时是会分别量刑的。判决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并罚的数罪是分别进行量刑的,然后依据量刑将刑罚合并执行,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根据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并罚量刑规定是,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
数罪并罚的原则: 1、吸收原则。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重罪吸收轻罪,只按数罪中最重罪的法定刑判刑,即通常所说的从一重处断。重刑吸收轻刑即将所犯数罪分别叛刑后,只执行最重刑罚; 2、合并原则。一罪一刑的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
罚金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刑事罚金: 一、自动缴纳; 二、强制缴纳; 三、随时缴纳; 四、减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