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客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种危害行为表现如下: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必须有权存在; 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害。 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通过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了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情形包括:债权人部分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全部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在该情形下,如果债务人未拒绝的,则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还包括: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
1、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
债权债务抵销的成立条件包括,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到期;任一当事人主张抵销;或者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抵销的合意。
关于债权债务抵消的成立条件具体有: 1、当事人互负债权债务; 2、该债权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其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等条件。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
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债权是在合同中明确的、确实有效的债权;债权让与不改变原合同的内容;债权的让与人与债权的受让人应达成协议;债权应具有可让性;债权让与的通知到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