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股东转让股权是不可以处分公司知识产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前述的但一般情况下,股东不享有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即不得处分该产权。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法的分公司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现行《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其产生的债务,一般由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有权申请对公司清算。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故意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公司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有权解散公司或注销公司。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会议,让股东表决是否解散公司,决议通过的可以依法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分公司和子公司并不是都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股东没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法确立的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在我国公司的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 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 4、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不需备案。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股权,分公司就没有股权。享有股东资格的人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内容有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
股东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要区分对待。 如果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做出了利润分配方案,那么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享有该笔利润的债权请求权; 并应当要求公司在决议载明的时间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新股东是可以受偿该部分利
公司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因为法人并不是生物学上的人,只有自然人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是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如分公司是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 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