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不属于工伤的范围有: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 (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
以下情形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属于工伤事故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4、职业病; 5、因工作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重伤事故:1、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面积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4、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5、眼部受伤
以下这些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的伤都能认定为工伤,要证明是工伤,还必须证明受伤时因为工作导致的。
劳动者不是因工作原因收到事故伤害的;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不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况不属于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属于交通事故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规定》明确:
工伤包括: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