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被处罚人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岁婴儿的,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对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对怀孕过后的妇女,可以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会执行。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
哺乳期被辞退的,除了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资年限双倍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赔偿,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刑事诉讼法》265条,对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妇女,判决之后一般准予监外执行,但哺乳期过后会被收监执行,依据257条第三项:监外执行的事由消除后,尚未执行完毕的收监执行剩余刑罚。关于孕妇犯罪哺乳期过后是否
想知道哺乳期的妇女治安拘留的解释,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款。
1、依法可以被拘留。2、在行政处罚的范围内,对面违法应当拘留的,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可以不予拘留,但是可以罚款。问题所描述的情形,显然不属于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范围。因此,
《治安处罚法》中哺乳期为一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可见哺乳期应该是一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哺乳期一般不会被拘留。哺乳期妇女的处罚如下: 1、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3、被判处无期徒
被判刑时是否处于哺乳期与能否宣告缓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此时哺乳期妇女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能对其宣告缓刑。此外,只有在同时满足对象条件和实质条件两个条件时,哺乳期妇女才可能会被宣告缓刑。首先,对象条件是:哺乳期妇女应当属于被
犯罪分子是哺乳期妇女,不一定就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 哺乳期妇女要适用缓刑,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犯罪情节较轻;第三、有悔罪表现;第四、不存在再犯罪的危险;第五、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