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一般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部分情况下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纠纷通常由房管局来管。但是房屋买卖纠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果属于中介公司的违规经营从而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那么纠纷当事人可以到工商局去投诉该中介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但是如果只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那
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即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关系,但不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f动产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登记地为不动产所在地,还没有登记的,以实践所在地为准。因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
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具体为:一般情形下,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订立了管辖协议,且管辖协议有效的情形下,则根据约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纠纷,则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根据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