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责任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虽然是个人行为,正常情况下是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物业公司基于物业合同,负有法定的管理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当物业没尽到管理职责时,就
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高空有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严重的甚至会死亡,而近年来对高空抛物的惩治越来越严厉,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由抛物者承担赔偿的责任,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抛物者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能证明自己
首先,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
儿童高空坠物砸伤该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归属,应当视情况而定: 1、小区高空坠物,属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的: (1)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钢化玻璃高空坠物的,能找到玻璃的所有者的,由玻璃的所有者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的所有者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小区高空坠物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具有加害可能性的所有建筑物的使用者给予补偿。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高空坠物的责任应当属于物品的主人。一般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业主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伤人的,能够确定具体行为人,让具体行为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的,由除一楼之外的其他楼层业主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害行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