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成立公司产生的债务,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未能成立的,由发起人承担。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
这里有以下几点方法处理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纠纷 分公司的债务按照以下步骤来清偿: 首先,用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需要
处理债权、债务等分立事项,包括原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
1、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 2、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3、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
当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原来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接。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与债权人没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四点: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 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或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抽逃公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