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刑事案件在立案时间上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审限一般是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形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计算: 1、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1、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2、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按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举报、控告、举报、投案自首的刑事案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地或者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
审查期限,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时间最慢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法律规定情况之一的,经过批准之后,可以把时间延长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需再延长时间的,则要报请最高法院进行批准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