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4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由“直接责任人员”扩大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既遂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既遂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院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法院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正案后新增的犯罪。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以下情形可以予以立案:造成了一人或者是三人以上重伤的;造成了直接损失达到了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生了一些安全事
认定依据如下:1.侵害对象是人身和财产。2.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3.主观方面是过失,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安全生产设施,和国家的规定相冲突。从而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并且达到了值得刑法谴责的程度的行为,将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够是单位,用人单位的直接负责人有过失,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