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对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纠纷的仲裁。本章适用于仲裁法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纠纷的仲裁。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的其他有关规定。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中国国际商
我国《仲裁法》对于涉外仲裁的特殊规定包括: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制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涉外仲裁裁决效力指的是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生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和海事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裁决,不须经其他机关的批准或认可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按照裁决的规定自动履行。
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 一、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二、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 三、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
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因含有涉外因素,而不同国家之间对
涉外仲裁原则: 1、协议原则。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必须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的基础上。 2、公平原则。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 3、独立裁决原则。要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实事求是地进行裁决,不可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干涉。 4、保
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在于: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涉及的问题不同; 2、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 3、同时,根据实质性问题,如果裁决所
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区别: 1、依据不同。对于国内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基于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申请撤销。而涉外仲裁裁决只能基于程序性问题申请撤销。 2、审查范围不同。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院可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也能审查理由以外的事项
涉外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的有关约定,涉外仲裁机构会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居中决断的一种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一经制定,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涉外仲裁原则,指的是涉外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所遵循的以下原则: 1、协议原则,涉外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必须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的基础上。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需要建立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不管是中国当事人还是外国当事人,无论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