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这种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到场证明,立遗嘱的人可按照自己的意志书写设立遗嘱。 设立自书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 (1)遗闲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 (2)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 (3)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
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 除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皆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下订立,紧急情况消失以后应当以书面或者以录音录像形式定立遗嘱。
遗嘱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遗嘱中涉及的财产都是个人合法有效的财产,毒品、黄色光盘、走私货物作为非法财产都不能被继承。 2、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比如遗嘱中将集体的财产处分
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 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此外,
订立遗嘱时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老人订立遗嘱时,符合我国法律即规定遗嘱设定程序即使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老人在订立遗嘱时是否为具有遗嘱能力即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是否没有损害公共、国家利益等,若满足这些条件,一般老人遗嘱不公证也有效。
立遗嘱需注意的问题如下: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
遗嘱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的,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要按最后那份遗嘱规定的内容继承遗产,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
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
没有立遗嘱的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继承遗产的遗嘱该这样写: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由于疾病或战争而生命受到威胁,不能以任何其他形式向遗嘱人口述的遗嘱。遗嘱公证是指根据遗嘱人的申请而设立的公证机构,依法证明遗嘱人行为的真实性和活动的合法性。 公证过的遗嘱就是公证过的遗嘱。自己立的遗嘱是遗嘱人自己立的遗嘱,
立遗嘱的一般格式为: 1、遗嘱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立遗嘱的理由; 3、立遗嘱人所立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 4、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5、遗嘱的份数; 6、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7、立遗嘱人、见证人和代理人的签名和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