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该行为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公司从股东借款之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向股东出借借款,需要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所以股东履行必要的决议及审批程序后可以向公司借款。但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向公司借款。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股东借款的行为一般是不构成侵占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股东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法律上是没有退股的概念的,退股就是由享有股权变成不享有股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也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比如对于合并、分立的决议投反对票。
股东退股申请条件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可以。购买公司的股票就属于该公司的股东,购买股票就表示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出资,就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对该公司享有决策权等权利,只有持有的股票份额大到一定的比例,才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股东退股的操作办法:若因公司解散而退股的,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并按照顺序清偿债务。若为一般的股权转让,则应当由当事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经股东大会决议,即可申请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要成为显名股东的做法: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然后,再取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隐名股东才可以成为显名股东。
股东应当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责任,参与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议,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不能作为股东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
股东一般是不能退股的,只能依法转让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等。
公司可以作为股东成立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