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但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证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夫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且具体前往哪一个地点办理,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若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符合登记条件,即可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期限届满,无人反悔,即可领取离婚证。
对于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但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证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证的手续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
离婚证补办一般去原办理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般可以先到档案局查阅婚姻档案并出具婚姻档案证明。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证明离婚。
在我国双方办理离婚程序,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要双方共同到场。
离婚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要双方共同到场。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
离婚证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而不能异地办理。双方带好相关资料证件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