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我想该问题想问的是,工厂的工人发生工伤事故,作为用人单位的工厂应如何赔偿的问题。首先,要看工厂有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如果购买了,发生了工伤事故应先申请工伤事故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事故,则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作为用人单
工地工伤事故,劳动者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工伤保险
工伤事故赔偿如下: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及合理的辅助器械费用;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伤残津贴;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
应当赔偿受害人下列费用: 1.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的责任的,需要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的责任的,需要承担8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的责任,需要承担6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交通的事故中负次要的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2、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已经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不再支付工伤保险一次性死亡补
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将受伤职工送医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认定为工伤的,按照认定结论办理工伤赔付。
工厂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其他。
对于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比照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
出了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通常需要患者提供住院治疗的发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