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羁押期内能离婚。但是只能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要对羁押期内的人提起离婚的,可以在自己住所地
由于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到监狱现场办公,或由狱警押陪至混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方被羁押期间提出离婚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一方被羁押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
变更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况如下: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等等。
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侦查羁押期限分为5种: 1、一般情况侦查羁押期限为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侦查羁押期限为3个月; 3、对于重大犯罪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为5个月; 4、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为7个月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
从收监开始计算,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能超过两个月的。如果是案情复杂的、期限届满时不能立即终结的案件,可以通过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由于特殊的原因,特别重大的复杂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不是。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前提是当事人可能或者已经涉嫌犯罪,而协从调查一般不是因为涉嫌犯罪,而只是配合刑事案件侦查的一种形式。
逮捕和羁押区别的方式: 1、以下分析:逮捕是经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2、羁押是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强
退侦羁押期限规定: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 个月;4类“重大”、“复杂”情形,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