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有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5个);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司法执法与行政执法。司法执法机关包括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
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有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5个);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劳动行政部门有:1.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3.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4.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的分类有: (一)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划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 (二)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 (三
广义的司法行政是指国家对司法组织和司法活动的管理。它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沟通等活动。它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监狱、劳教、公证、律师、调解等组织中的行政管理活动。狭义的司法行政,是指
是行政机关。民政部门是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常设国家行政机构。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们国家的国家立法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来行使的。具体到行政法规的立法不属于国家立法权,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此外还有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也可以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都具有行政法规立法权。国务院和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
行政监督部门有各级人大和政协、监察系统、审计系统、检察机关、财政部、各级政法委等。监督形式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或者分为长期监督与暂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