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以下问题是法官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会对当事人进行提问的:开庭审理时,由法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询问当事人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包括夫妻双方的
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是无法猜测的,因为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会问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审判人员都要进行核实的,而具体问什么问题,则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
法庭调查的顺序为: (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官会问哪些问题,无法猜测。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判断,事实判断产生的依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法律推导则是看婚姻关系是否出现了法律规定
1、离婚原、被告双方相识时间、相识方式、婚前交往情况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判断双方的感情基础如何; 2、离婚原、被告婚后感情如何?主要矛盾是什么?问这些问题主要是为了判断双方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一方或双方
自己打离婚官司,如果对方请律师,可能自己会吃亏。一定要自己打这个官司,可以参照以下内容: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其三:家
离婚会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男女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的可能,如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感情破裂; 2、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法律也有倾斜保
离婚的时候,双方存在贷款的纠纷问题,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例如:双方已经合理安排了贷款的承担问题,双方就可以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仍
租房需要问的问题有:1、家具是否齐全,维修义务由谁承担;2、房租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3、房子的水电煤是否已经结清;4、物业费收费标准以及物业费是否包含在房租里;5、押金付几押几;6、可否转租;7、合同期内是否会涨租金;8、租期内提前收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