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程序为: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高级人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
死刑复核有改判。死刑是由本地的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应该向当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这个程序叫做死刑复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来核准的。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是不可以上诉的,应该由本地的高级人民法
可以申请,2007年3月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分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45.人民法院向罪犯送达核准死刑的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罪犯有权申请会见其近亲属。罪犯提出
死刑审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不予批准全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认为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批准死刑的判决。
首先,最高法院五个死刑复核庭的管辖范围及分工。最高法院五个庭除刑二庭外,分别按地域管辖确定了一定的范围,比如北京、天津等归刑五庭,东北三省归刑四庭等,另外,根据案件性质,也有一定的分工,比如知识产权、
死刑复核结果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予以核准;认定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一般对于法院判处死刑的犯罪人都会经过死刑复核的流程,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判定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刑诉法中,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些死刑复核案件需要报请最高法院后,如果没有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首先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以及是否充分,还有罪名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1.若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该1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的,并不一定是按照原认定结果进行宣判。主要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事实不清的; 2、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