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新公司对认缴期限没有规定,理论上讲认缴期限可以无限长,如在章程或者发起人协议书约定资金50年逐步资金到位这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在实际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应该按照在章程中约定的期限缴资,且约定的期限应该是合理合法的。股东如果没有按照约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 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
新公司认缴制主要指的是公司注册认缴,时间年限一般不会太长,在10年左右比较常见。比如说100万注册资本代表承担的有限责任为100万,缴税是每家公司都需要承担的,但是缴纳的依据是企业的营业额也就是开票的整个额度。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新公司法之前,早在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已经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并于当年3月1日开始实行,即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部门只登记注册公司所认缴的注册资本
认缴制和实缴制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
公司法认购资本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注册资本的认购制度更有利于个人和毕业生没有启动资金和资金较少的创业; 2、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记录认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记录在公司章程中,有利于建立国家信用制度。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不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实际上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1、认缴制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所缴纳的资本不一定等于认缴的出资额; 2、实缴制是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缴制必须就股东的出资进行验证。
新公司法认缴制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并且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而在证券、基金领域,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可能包含了公司的股东。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册资本认缴制主要内容: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
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表现有,滥用公司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以及滥用公司控制权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上述行为,股东需要向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