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为六十日。此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申请期限按该特殊规定来确定。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后,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超行政复议期限可以申请,但是若是查明没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则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行为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延期决定不得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违法行为行政复议受理后应当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