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公司倒闭后,以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债务赔偿。
公司对其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并没有对分支机构对外承担责任作出禁止性规定。 否定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就会出现程序法上允许分支机构作为被告,而在实体判决上就会出现债权人对分支机构提起的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的现象。
公司倒闭法人代表是否要承担债务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承担以下的债务责任: 1、在公司政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2、若资不抵债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为企业债务做担保,不需要承担。
股东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公司作为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只需要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对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原有的还是新增的新增股东都需要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
企业倒闭,法人需注销。法定代表人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存在个人责任。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公司破产一般意义上是指的公司因不能够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由债权人或者公司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宣告破产以后,债务是需要以公司剩余的财产来按照债务的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