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1、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被取保候审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等材料。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应当同时送交有关法律文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处理,即没收保证金的
公安取保候审之后应当遵守取保期间的相关规定,随叫随到,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工作,同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
是否需要定期到派出所报到,要看所在派出所是否宣布了这项规定。如果有此规定应当定期遵守以及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