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的规定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公司章程规定,企业的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列事项: 2、公司名称及住所; 3、公司经营范围; 4、公司注册资本; 5、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6、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时间; 7、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认缴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新公司法对出资期限的规定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出资期限进行统一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其他设立公司重大事项的也由公司章程规定。
可以用于出资的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不能用于出资的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若是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以及虚假出资。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
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有如下内容: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禁止转让的除外; 2、出资只能以所有权进行出资; 3、其他内容。
公司法关于出资规定有: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股东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方式的规定有可以以实物、货币以及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与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否则,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对公司减资相关规定如下: 一、公司减资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公司减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债权人接到公司减资通知后三十日内;或者看到公司减资公告后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