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 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职责: 1、审核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3、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实施进行监控; 4、制订公司主营业务
1、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股份公司董事会
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的设置: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企业不设董事是不可以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董事会,发挥相应的管理、经营、监督等职能。国有独资公司是国资委设立的一级企业,必须设立董事会,但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不是只要国有企业就必须设董事会。公司法对国有独
国有独资企业不可以设执行董事。国有独资公司应设董事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由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出资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其性质是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必须设立董事会,不能设立执行董事。
国有独资企业不可以设执行董事。国有独资公司应设董事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