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有争议的土地确权方式是当事人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纠纷双方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果纠纷双方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争议土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
土地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如果认为与土地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不是所有的土地争议都必须先行政复议,只有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才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国有土地征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为: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形式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 3、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
酒驾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复议请求、复议的事实和理由(能够证明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及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等)和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土地相关的行为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当事人就行政机关对于土地作出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如果认为与土地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土地确权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
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议申请。对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先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