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他。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有: 1,名称审批; 2、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携带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刻章、有的地区工商局提供免费刻章,领取营业执照时可以一起领取公司印章;
设立分公司应满足下列条件: 1、分公司应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负责人和名称,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设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 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关于设立分公司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的文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
公司成立分公司流程有: 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材料;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4、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公司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是,公司办事处是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不能领取营业执照和进行经营管理;而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对独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