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
医疗事故鉴定的适用时间:1、发生医疗纠纷的,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交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意见或者事件的不良后果;2、患者死亡的,家属应当在患者死亡后15日内或者收到尸检报告表后15日内提交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认定书。医疗纠纷当
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对案件中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主要是由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其中组织异地鉴定的医学会,与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之间不存在亲疏关系,而且医疗事故鉴定专家鉴定组也全由异地专家组成。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一般应当由医疗机构进行预缴付,若为当事人主动申请,则应当由当事人进行缴付。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费承担方式主要有: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
在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限是45日。这个期限是从医学会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到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截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下列内容: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