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形如下: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看守所,是对违法分子和严
看守所会见流程如下: 1、向看守所询问可以会见的时间; 2、到达会见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3、经过看守所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就可以会见。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
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
看守所要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在人犯羁押期间发现人犯中有错拘、错捕或者错判的,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查证核实,依法处理。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五)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1、罪犯的剩余刑期还有5个月的,需要由看守所移送到监狱服刑。 2、看守所只负责代为执行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的罪犯,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的,都要投送监狱服刑。
根据拘留性质的不同,拘留的执行地点有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两种,但是都不会在派出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类别,但为了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根据法律规定须在特定的拘留场所执行,不得随意指定地点或更换地点
拘役5个月是在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如果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即可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
判处拘役在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在拘役所执行刑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施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