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土地使用权评估原则是最有效使用原则。 对于土地,用途的多样性,决定了人们对它的利用情况,或者从使用情况来说,一定要获得更多的收益。这个满足目的为前提,土地的价格应与地块的效用发挥具有直接的关系。应用这个原则时,应注意: 1、应根据城镇规划中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立案标准认定如下: 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30万元以上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4.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条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3、现场勘察;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