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房屋遗嘱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在我国法定的订立遗嘱方式,包括了以下几种方式:1、口头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公证遗嘱。情况紧急下,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遗嘱。换句话说,房屋遗嘱继承也可以通过口头、录音或者书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自书遗嘱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公证,也能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自书遗嘱,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有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被继
财产遗嘱的有效,需要根据遗嘱的形式来进行判断。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打印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均须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为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须亲笔书写,签名
遗嘱继承也可以办理公证。具体来说,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本人应当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者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自己的公证申请,具体的表格可以在公证处领取。同时,被继承人
对于有遗嘱的房屋要继承的话,首先继承人应带着被继承人也就是其父母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财产证明、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机关办理遗产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以取得公证书。然后继承人需要拿着公证机关出具的公
遗嘱公证的手续为: 1、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至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公证需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需要公证的遗嘱、与遗嘱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公证处需要提交的材料;符合工作申请条件的,公证人员予以受理;公证处受
遗嘱没有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生了重病、没有行为能力等,导致无法执行遗嘱的,那么要让全体法定继承人,来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遗嘱就要由遗嘱人在世之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首先,房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按遗嘱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确认好该房产的
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说,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自愿作出的。然后就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前的住所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经由公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