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假药。因销售假药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 1、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 2、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 3、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
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销售伪劣兽药罪的立案标准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的规定的,应当予以立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销售伪劣农药的,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或销售伪劣农药,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销售伪劣农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