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罪犯在看守所种最长羁押多久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情况以及刑事案件的推进流程进行具体判断。因为罪犯在看守所的时间与其所经历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的时间长短息息相关。在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前,罪犯都羁押在看守所里。首
拘留所和看守所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羁押场所,具体的区分有以下几点: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
经济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时,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酌定对其减刑。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有
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表现良好是有机会减刑的。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所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尚未判决的在押人员,家属不能会见,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已经判决的在押人员可以会见家属。不同看守所的会见时间不同。南京市看守所的快速会见时间段为每周六上午,律师会见应在30分钟内结束。并且律师需要提前两天进行预约,并在微信平台查询是否预约成功。
看守所一般拘留多少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因为看守所并不是决定拘留的机关,而是羁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拘留后,需要在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那
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有: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
首先拘留所和看守所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羁押场所,具体的区分有以下几点: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已经判决,并且决定留在看守所执行刑期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办法和时间由看守所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警察属于公安警察。看守所是公安的一个监管场所,归公安部门管理,所以看守所的警察同样属于公安警察,与当地交警、治安警等同出一门,警察证都由省公安厅统一制作发放,除姓名职务之类区别外,其它方面没有区别。警察证的有效期是5年。正面是照片、姓
看守所和监狱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看守所主要负责羁押涉嫌犯罪但未被法院出具判决判定刑罚的人,看守所中大部分只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罪人。而监狱羁押的是已经被法院明确判决处刑罚的人。 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人,或者被公
进看守所后,一般会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的十天内,拿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
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的执法机关;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执法机关,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进行。根据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