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外孙代位继承的特征有: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可以。有代位继承权的是可以放弃继承的。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代位继承权是指当存在着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的事实时,该具有继承权的子女亦即所谓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能够取得被代位继承人所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权利。代位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的一种表
侄子、外甥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以下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公民的林木、牲蓄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其他合法财产。
一、法定继承人,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能够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取得继承权,并依法享有继承死者财产的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
继承权公证的界定范围如下: 1、可被继承的遗产的界定范围: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2、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的范围: (1)被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子女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具体如下: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