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2、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
转继承运用的范围主要包括: 1、转继承的遗产范围是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份额内; 2、转继承权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人,也可以包含遗嘱继承人等。即转继承权人无特殊限制规定。
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把握以下几点: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有: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代位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优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代位继承的处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处理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人,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能够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取得继承权,并依法享有继承死者财产的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