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单位受贿罪的刑事构成要件有,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条件有: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3、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
受贿罪,从轻情节有: 1.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 2.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 3.有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 4.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
受贿罪应当立案的情形如下: 1、个人受贿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金额不足五千元,但同时有因受贿行为造成国家或社会利益重大损失的情形,或者故意刁难,胁迫有关单位、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患者强行索取财物的情形; 3、单位受贿数额在
受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一下两类: 1、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条件有: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
构成单位受贿罪的要件有:客体要件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主体要件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客观要件是行为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情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有:甘肃白银市安监局原局长李砚田贪污受贿被判16年案;安徽马鞍山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受贿1700余万被诉案;浙江台州国土局路桥分局原副局长受贿被判11年案等。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项: 1、客体要件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客观要件是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国有单位; 4、主观要件只能是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