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
涉外婚姻登记的手续如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
与外国人结婚的办理: 1、男女双方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证明本人无配偶的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和外国人结婚需要的手续: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
与外国人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者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者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结婚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1、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
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二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者判决书)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外国人和内地居民在中国结婚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 1、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