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同时,在华连续居留6个
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
和外国人结婚需要的手续: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无
1、重庆市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本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无配偶证明(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
以协议离婚为例,办理离婚的手续:有离婚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的申请;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需要
再婚需要的手续包括: 1、一婚要已经办理好了离婚登记,按照正常的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2、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
办理离婚的证件通常: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
1、办理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
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处理问题、父母赡养问题、债务等;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香港、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除了需要以上的证件,香港、澳门的居民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