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侵占罪的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被告人拒不将财物归还他人。
侵占罪既遂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2、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3、行为已经实施了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了侵犯; 5、行为人非法占有他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所谓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应当立案。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首先不是所有的职务侵占行为都能达到立案标准的,必须是要符合对应的条件才可以立案,尤其和职务侵占的数额大小有关;具体立案要求有:公司或者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捷,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及占有金额较大的,会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占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2万元的侵占,即符合立案条件,应当追究侵占人的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是侵占“数额较大”。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是指数额在1